• 二手房中介市场交易陷阱及应对策略(一)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9-09-20  /  浏览:3032 次  /  

    与期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具有手续复杂、风险大等特点,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买卖双方大多难以独自完成交易。因此,需要依靠专业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以保证交易的完成。但目前的二手房中介服务往往又是良莠不齐、陷阱重重,作为交易双方如何才能避开纷繁复杂的陷阱顺利的买卖二手房?本文将为你深度揭开二手房中介市场的种种陷阱及应对策略。

 二手房中介市场的交易陷阱

一、虚假宣传,吸引客户

当房屋买卖双方处于买卖观望状态时,房产中介经纪人通常会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吸引客户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房产中介惯用的虚假宣传方式包括:

1、 虚构房源、虚标价格,吸引客户。

2、 以低税费、低佣金为诱饵,诱骗客户。

3、 夸大房屋价值、哄抬房价,催促客户尽快决定。

二、虚假承诺,锁定交易

交易初期,经纪人往往会向客户做出虚假承诺,进而锁定交易,但这些虚假承诺通常难以实现,而客户往往又因为缺乏书面证据而难以维权。房产中介向买卖双方所作出的虚假承诺包括:

1、向卖方承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出售房屋,诱使卖方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屋独家包销协议,但在承诺未能兑现的情况下,以扣留产权证和钥匙威胁卖方继续委托交易。

2、向卖方承诺房屋交易款为净到手价、无需支付任何佣金、税费,但承诺内容不写入格式合同,交易完成后反而再依据格式合同佣金条款起诉卖方追讨佣金。

3、向卖方承诺佣金和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但签订空白格式合同后,私自填写合同、约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佣金,待交易完成后再向卖方起诉追讨。

4、向买方承诺可以做低交易价格、减轻税费,让买卖双方承担逃税的法律风险。

5、向买方承诺有途径可以快速、低息放贷,诱骗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支付中介费,之后却因贷款问题使交易陷入僵局。

三、隐瞒事实,促成交易

在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过程中,经纪人往往会采用“背靠背”的谈判交易方式,将买卖双方隔开谈判,并由其居间传递信息。通过这种方式,房产中介公司一方面可以避免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另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双方交易信息,借助于这一优势地位,经纪人为了尽快促成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协议,赚取佣金,往往会通过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促成交易。这一居间服务过程中,经纪人隐瞒的事实通常包括:

隐瞒房屋产权信息、抵押登记信息、贷款信息、司法查封信息、他项权信息、房屋被他人承租信息、以及双方要求的交房时间、付款方式、过户时间、税费承担等信息。交易双方基于房产中介方隐瞒该重要事实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协议》,不仅可能造成协议签订后无法履行,还可能给买卖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乘人之危,强迫交易

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房产中介公司通常会暂扣卖方的房产证,并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如果买卖双方试图终止协议,房产中介公司则会以扣留产权证、收取定金不退还等事由强迫买卖双方继续交易。如果买卖双方坚持终止协议,房产中介公司还会以此为由强迫买卖双方签订《居间服务终止申请书》,并要求买卖双方自认违约。但买卖双方在自认违约后,中介不仅不会退还房产证和定金,反而还会以买卖双方违约为由提起诉讼索要居间服务佣金。

五、诱骗卖方签订独家委托协议,剥夺交易自主权

有的房产中介公司向卖方承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一定的价格范围内完成交易,诱骗卖方与之签订房屋独家委托协议。但协议签订后,房产中介公司却迟迟无法完成交易,而这段时间内房价出现了大幅上涨,卖方希望房产中介公司以实时价格尽快完成交易时,房产中介公司却以卖方签订房屋独家委托协议为由,拒绝卖方的要求或拒绝终止居间服务,并要求卖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不但剥夺了卖方的自主交易权,还侵害了卖方本可以享有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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