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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5-22  /  浏览:940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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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通知

通知称将在全国开展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啥叫一盔一带?这么跟大家说吧,盔是头盔的盔,带是安全带的带。

 

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20206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进行严格查处。

近日

滁州交警也发布通知啦!


全市交警部门组织开展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率,滁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涉及未正确系带一盔一带的伤亡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组织领导

 

交巡警支队成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交警部门成立相应行动组织,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

 

行动进度

 

531日以前,宣传引导阶段。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各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61日至1130日,劝导查纠阶段。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121日至1231日,总结固化阶段。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相关处罚

 

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记2分,或警告;

乘车人乘坐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或警告;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或警告。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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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影响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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