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5月20日发文,文中明确,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虽然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还是宣传引导,但是不戴头盔,真!的!很!危!险!
我行动、我接力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5月20日发文,文中明确,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虽然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还是宣传引导,但是不戴头盔,真!的!很!危!险!
我行动、我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