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滁州市邮政管理局建议给予立案处理,9月26日,信用安徽公布了该消息。天长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项,被罚2000元。
据悉,天长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是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68)加盟公司,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为陈德军。
滁州市邮政管理局在此次处罚中指出,9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在天长市东方红郡小区检查时发现有一快递末端网点,悬挂天长市东方红郡快递综合服务中心标识门头,内有申通品牌快递若干件。经调查,该滁州市邮政管理局在此次公布中指出,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我局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制作了现场笔录,随后对有关人员做了询问笔录,并进行了摄像,天长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证据确凿,建议对天长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给予立案处理。
据了解,天长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今年6月15日,该市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分拣作业,被滁州市邮政管理局建议予以处罚。
相关资料显示,申通快递品牌初创于1993年,该公司宣传不断完善终端网络、中转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三网一体的立体运行体系,立足传统快递业务,全面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以专业的服务和严格的质量管理推动快递行业的发展。